落枕:移动遗体,在厅堂地上铺一白布,将遗体放在上面,头新瓦,瓦上垫以布制三角枕,日夜派人守候;择日定时将遗体入棺叫“入材”。每天清晨和傍晚以及亲友来吊唁时,丧家女眷在帐内棺旁举哀。晚上亲友参加孝堂守灵,俗称“陪夜”。 发丧要择时,常在早晨。旧时在头一天要“闹丧”,通宵达旦,鼓乐喧天。发丧先举行祭奠,再起柩出殡。讲究排场,以显示儿女孝顺。 安葬:将灵柩放入墓地。墓地选择讲究“风水”。坟墓外观很似客家人的围龙屋,是客家人崇拜祖先的一种表现。埋葬后第三天,亲属穿孝衣到坟上哭拜祭奠,烧纸钱,谓“醮三朝”。 做七:人死后,每逢“七”日,要举行祭奠,俗称“做七”。一般只做“五七”。最后举行祭奠,焚化灵屋(纸屋),叫“完七”,以示丧事的结束。以后,周年举行祭礼,叫开小孝;三年举行祭礼,叫开大孝。开大孝时,门前、厅堂换上红联,一切恢复正常。 客家之俗,安葬若干年后(常为十年),挖开墓穴,将遗骸用炭火烘烤,按人体结构屈肢装入特制的陶瓮内,谓“检金”,然后重新安葬,这才是永久、真正的坟墓。 对于非正常死亡的人,有一些特别的丧葬礼俗,如比较注重请僧道打醮念经,超度亡魂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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